[甘肃省产业发展政策清单(市州篇)]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甘肃]-[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中共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支持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委办发[2022]34号)
重点措施
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培育建设创新平台
对新认定验收通过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对考核评估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
推进科技孵化载体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补助,考核评估优秀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考核评估优秀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支持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
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形式给予不低于50万元支持。
搭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平台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开展双边或多边国际创新合作,对共建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引进的海外人才,给予市级科技项目配套支持。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投入长效机制,对全市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前3名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助;对全市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50万元以上,且研发费用占主营业收入比重前3名的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补助。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加快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
对获得甘肃省转化科技成果奖补的企业,按照获得奖补资金的10%给予补助。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70%以上可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现金奖励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激励争取科学技术奖项
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以下均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所在单位按照省上奖励资金的10%给予配套奖励;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参与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甘肃省科技功臣奖,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的所在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