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业发展政策清单(市州篇)]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甘肃]-[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白银高新区支持创新要素集聚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白高新发[2023]54号)
支持对象和范围
新注册地、税收和统计关系均须在白银高新区。涉及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特色新材料、循环化工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等,且符合白银高新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
科技研发人员应为企业或科研机构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人员。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申报主体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和能级提升项目内容与企业主营业务相符。
科研人员引进和培养支持
企业培养和引进人才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且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给予3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或科研机构引进工程硕士、博士等专业人才,工作满二年的,按照硕士5万元/人,博士10万元/人,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奖励。
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采取委托研发、联建实验室等形式建立科技研发中心、成果转化中心,按照具体合同金额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独立或者联合建设中试平台,经认定后,针对新建项目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支持经认定的中试平台购置关键仪器设备,按年度投资额的20%、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
检验检测机构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认可)、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励。
科研成果落地转化支持
对重大科技成果在白银高新区落地转化的,按照"一企一策"原则,享受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并按照单个企业(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鼓励知识产权产出和运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参与重大科技成果研发和重大科研项目,对新获得国家、省级重大专项资金的企业及研发机构,高新区给予20%配套资金支持,分别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加大科技成果奖励,企业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对主要完成单位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