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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产业发展政策清单(市州篇)

时间:2026-09-25  来源: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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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产业发展政策清单(市州篇)]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甘肃]-[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陇南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陇南市特色山地农业引导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陇财农[2025]14号)

  扶持对象

  主要为相关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园区、市级及以上农、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支持方式

  发展资金采取直接补助、贷款息费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大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对农、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采取贷款息费补贴方式进行补助。

  支持范围

  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建设。主要对油橄榄、花椒、核桃、中药材、茶叶、食用菌、苹果、现代物流产业链相关链主、骨干企业,以及蔬菜、粮油、现代种业、中蜂、绿化苗木等农、林产业重点龙头企业、创新联合体等通过贷款息费补贴或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发展特色山地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升级生产设备、改造加工厂房以及商贸流通、仓储、销售设施设备建设提升改造等。

  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对畜禽良种繁育、标准化规模养殖、饲草料生产加工、屠宰加工等领域进行奖补贴息。

  对提升产值和品牌建设进行奖补。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限额以上以农产品购销为主的商贸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获得"两品一标"新认证,成功认定省级及以上农业品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对成功创建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省级"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甘味"企业商标品牌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类奖补。

  对相关链主、骨干企业用于农业产业科技研发、推广和应用等项目给予补助。

  对供销社社有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农特产品深加工、独特配方研发、国家配方专利申请等项目进行奖补或贴息。

  发展资金分以下类型和标准予以奖补

  以奖代补类项目主要参考当年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4%进行奖补,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息费补贴类项目综合补助息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6月底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息费率最高不超过3%,贴息期限原则上为6—18个月,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农业产业园区创建奖补项目对当年新申报认定的农业产业园区,按照国家级500万元、省级300万元、市级200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

  直接补助类品牌建设项目中对新认证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个分别奖补2万元、5万元、10万元;对成功创建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省级"甘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甘味"企业商标品牌的,每个分别奖补10万元、5万元、2万元,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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