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业发展政策清单(市州篇)]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甘肃]-[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支持强科技”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
庆办字[2023]71号
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对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企业以合作共建、独立建设等形式在市内设立的科研分支机构、联合实验室或技术转移机构,按照平台总投入的10%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取得武器装备有关资格证书、进入武器装备采购目录的非军工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军民结合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照平台总投入的15%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按照平台总投入的15%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引才引智基地,按照引进人才经费总投入的15%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按照平台总投入的15%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平台总投入的15%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引才引智基地,按照引进人才经费总投入的15%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科技创新主体培育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规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执行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入规1年以上的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且增速超过15%的规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年内只享受一次)。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才创新培养
鼓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累计登记金额全市前3名的机构,按登记金额0.2%,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三年内只享受一次奖励)。
引进高层次人才依托我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其他利研平台,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开展对我市科技创新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攻关活动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