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业发展政策清单(国家篇)]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甘肃]-[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1]215号)
推进产业国内梯度转移
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重点向中西部劳动力丰富、区位交通便利地区转移。
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创新要素丰富、产业基础雄厚地区转移。
在满足产业、能源、碳排放等政策的条件下,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
引导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协同转移。
引导有意愿的优质企业带动关联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转移。
引导各地发挥比较优势承接产业转移
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资源精深加工、新材料、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绿色食品基地,以及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鼓励特殊类型地区承接发展特色产业
通过共建产业园区等方式推动产业向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梯度转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鼓励革命老区发展壮大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满足政策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上有序承接发展新材料、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可再生能源等优势产业。
支持边境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以边境经济合作区为主要载体,探索"小组团"滚动开发,加强相关产业承接能力。
支持资源型地区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促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升级。
推动老工业城市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推动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
西部地区有序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资源精深加工、新材料、轻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绿色食品基地,以及区域性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促进产业转移国际合作
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步伐。,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培育全球重要加工制造基地和新增长极。发挥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平台作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产业合作。
鼓励有条件的边境地区与境外接壤地区产业合作。依托国家级开发区深化高新技术领域国际合作,打造高水平中外合作园区。
创新产业转移合作模式
支持东部地区通过托管、共建等形式支持中西部东北地区发展。
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通过在东部地区既有园区设置园中园等方式建立研发、金融中心,主动承接科技、人才、金融等资源辐射。
通过共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战略联盟等形式,鼓励东部地区科技创新成果在中西部、东北地区孵化转化。
完善支持产业转移的体制机制
鼓励地方建立健全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库。支持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推动非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产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一证多址"和资质跨地互认。
对向中西部地区进行整体性梯度转移的企业,按照原所在地区已取得的海关信用等级实施监管。
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按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监管场所。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创建一批行业产业转移试点园区。
优化产业转移政策环境
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功能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支持产业转移合作的金融产品,推动产业链融资、订单融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等业务发展。
研究支持地方在风险可控和坚持市场化前提下,设立产业转移基金。
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完善港口、物流园区集疏运铁路、公路,提高物流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鼓励各地适度提高制造业企业集中开发区配套用地比例,完善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
支持承接地区开展与承接产业相配套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实施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鼓励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职称地区间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