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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时间:2025-06-14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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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西藏]-[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第四章 生产经营要素保障

  第十五条【用地保障】(一)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地。(二)经批准后,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现有工业项目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重建、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三)对招商引资项目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一年内分期缴纳,经当地政府认定的特殊项目可两年内缴清。

  政策依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

  第十六条【创业就业保障】(一)企业建立自治区级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客空间,最高奖励800 万元,建成后每年最高奖励 200 万元运行管理费用。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一次性奖励200 万元。每年安排500万元科技创新券,奖励“双创”主体。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 300 万元的政府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二)企业吸纳毕业 5 年内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 年以上,100%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 6 年。

  政策依据:《拉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第十七条【人才引进保障】(一)引进的领军型、骨干型人才,分别奖励50 万元、20 万元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二)列入“珠峰英才”培养计划的人才,每年最高奖励生活补贴 20 万元,期限 5 年,申报项目经费最高1000万元。(三)高层次人才可申请 200 万元创新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四)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最高奖励2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第十八条【水电气保障】(一)对招商引资企业开辟用水、用电、用气“绿色通道”。(二)对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实施“欠费不停供”。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新时代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第五章 重点产业发展支持

  第十九条【文化旅游产业】每年设立3000 万元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相关文化产业发展。针对旅游景区升A、旅游饭店升星和旅游业态融合创新、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给予专项资金扶持。重点扶持唐卡艺术文化产业入驻文创园高质量发展。

  政策依据:《拉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净土健康产业】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 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扶持青稞、牦牛、奶业等重点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第二十一条【绿色工业】每年设立50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绿色工业企业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发展、数字信息、外贸转型、工业设计类的企业奖励100 万元,获得自治区级认定的上述企业奖励 50 万元。

  政策依据:《拉萨市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拉萨高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第二十二条【高新技术产业】(一)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0 万元,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二)高新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 100 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拉萨高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第二十三条【数字经济产业】入驻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的企业最高可享受100%租金补贴和物业费优惠。对数字经济企业给予相应用电补贴,降低用电成本。

  政策依据:《拉萨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管理办法》

  第六章 助企为企惠企服务

  第二十四条【市场准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在编报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时确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新时代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第二十五条【公平竞争】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每年开展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行业准入、资质标准、产业补贴的专项清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设置禁止民营企业参与联合体的投标条件。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新时代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一网通办】企业可通过一体化政务平台或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办理企业登记业务,实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简化审批。实施 “一次录入,多次使用、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建立项目审批“联审联办”、“容缺办理”等机制。逐步推进“区内通办”、“一件事一件办”、“不见面审批”。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新时代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规范中介】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市场指导价管理,落实“一价全包、公示价格”。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新时代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户籍高考政策】对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实行“零门槛”落户,其子女参加我市普通高考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执行。

  政策依据:《关于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的补充通知》《关于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规定》《拉萨市关于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意见》

  第二十九条【以商招商】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对本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政策依据:《拉萨市招商引资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

  第三十条【上门助企】明确每月18 日为“上门服企助企日”,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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