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1号)]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重庆]-[营商环境],内容来源于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等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等部署,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破解制约市场主体设立、经营、发展的困难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工作目标
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善,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打造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排头兵。围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企业办事高效化、企业投资便利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形成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二、主要任务
(一)市场准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1.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制度,持续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
2.升级开办企业“E企办”功能,实现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事项“一次办结”,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0.5天。推动外籍投资者身份在线认证,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全程在线办理注册登记。
3.深化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全面应用全市标准地址信息库,充实在库标准地址条目,提高地址智能比对率,推广“集群注册”模式。
4.实现“企业名称行业库”和“经营范围规范化系统”关联互通,推出“名称行业+主营经营范围”条线化、索引式填报服务,提升申报审核效率。
5.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率。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高频涉企事项中的应用,实现更多涉企办事场景“无纸化”。
6.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扩面提质,在全市范围实行告知承诺事项增加50%,“多证合一”事项应纳尽纳。在企业开办流程中嵌入环境许可告知性提示。
7.深化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推动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
(二)办理建筑许可。(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
8.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筑许可全流程办理时限由50个工作日压减至45个工作日。
9.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证明、工伤保险投保等施工许可前置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10.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全流程办理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11.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将整体工程分为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等不同阶段,建设单位可分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12.全面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用地、环评、人防、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等系统平台互联互通,精简企业申报材料,提升线上办理便利度。
13.在工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电子证照,全面实现互认共享。
14.推动全市新建建筑符合绿色建筑标准,2023年中心城区达标率达100%,其他区域达标率在60%以上。
15.完善工程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风险监管体系,根据项目类型、结构安全、质量缺陷可能性等,对项目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理。
(三)登记财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
16.推动土地出让合同、勘测定界及地籍调查成果、土地出让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实时共享,提升企业拿地办证便利度。
17.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公开查询功能,公开不动产登记诉讼案件统计数据。拓展“以图查房”试点范围,实现不动产产权定位精准、信息全面、查询便捷。
18.深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现主城都市区范围内工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按标准地出让比例在30%以上。
19.推动带方案出让用地的工业(仓储)项目实行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土石方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合并办理,在完成土地交付时一并交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20.新出让土地建设项目免于申请用地规划许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审即领”。
(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牵头)
21.加快建设水电气讯等联合报装“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申报、审批、查询、缴费、评价等业务“一站办结”。
22.用水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用气报装全流程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不含外线工程施工时间)。
23.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水电气接入工程用户“零投资”政策。持续巩固互联网精准降费成果。
24.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工程监管制度,明确各方检查责任,加强施工企业和专业人员资质管理,提升连接安全性。
25.加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健全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外线协同设计、协同施工等机制,完善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外线工程施工效率。
26.提升服务透明度,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可靠性等关键指标数据,提前公示水电气费率调整计划。
27.提升服务可靠性,对市政公用服务中断、供给不足等建立健全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建立市政公用服务独立投诉机制,提高用户问题解决时效。
28.提升水电气利用效率,设立能效标准和节能目标,严格执行节能措施。
(五)劳动用工。(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29.升级打造“智慧人社”典型应用,推动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事项90%以上实现“一网通办”。依托社保卡全面实现人力社保领域公共服务“一卡通办”。
30.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数字化改革,完善智能就业服务功能,强化公共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实现一次性创业补助等就业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
31.优化就业服务,“失业服务”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求职帮助”办理时限压减至1.5个工作日,“社保补贴”办理时限压减至20个工作日。
32.深入实施社保扩面提质专项行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政策,推动实现社保应保尽保。
33.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深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政策覆盖面。
34.完善劳动举报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推广应用“渝薪无忧”平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劳动争议解决工作机制,全面推广“易简裁”系统,提升劳动纠纷化解效率。
(六)获取金融服务。(市金融监管局牵头)
35.完善地方金融法治建设,加快推动《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进程。
36.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实现税务、人力社保、金融服务等领域信息共享。
37.支持多类征信机构发展,推动征信机构提供信用评分、跨境信息查询、风险报告提示等增值服务。
38.完善绿色金融监管制度,制定绿色小微企业评价规范,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贷款评级方法和项目筛选方式,开展绿色融资项目环境效益第三方评价。
39.规范贷款中介行为,持续推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支付、担保登记等领域减费让利。
40.推广线上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七)国际贸易。(市政府口岸物流办牵头)
41.整合通关业务办理窗口,对需现场办理的通关业务实行“一站式”办理。深化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试点。推进寄递渠道监管智能化,实现对国际邮件、跨境电商商品的快速验放。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培育和服务力度,让更多优质外贸企业享受通关便利措施。
42.推广应用“单一窗口”智能通关功能,提升各类通关物流单证应用率。提供通关动态查询、贸易政策精准推送、原产地证书申领智能提示、商品智能归类等便利化服务。持续优化“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深化“单一窗口”跨区域合作。
43.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培育跨境电商主体,建设一批线下产业园区。建立重庆市公共海外仓信息管理系统。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
44.探索制定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国家重点进口、出口产品清单,完善RCEP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原产地证书“秒批”。
45.强化口岸收费监管,严格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开展口岸收费联合督导,规范收费项目,严控收费标准。
46.对重点外贸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建立快速提货协调、直客对接服务等机制,做好纾困解难和帮办服务。
(八)纳税。(重庆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牵头)
47.精简印花税申报流程,对银行、保险、烟草行业相同税目的应税合同实行合并申报。推行社会保险办理和缴费业务“一网通办”。
48.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提升数字化电子发票使用占比。
49.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
50.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多渠道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拓展纳税辅导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可视化咨询服务。
51.设立涉税费争议调解室、组建专业调解团队,推进税费争议妥善化解,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52.修订《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制度体系,完善名录管理,优化配额分配方式,逐步扩大碳市场规模、提高企业碳排放履约能力。
(九)解决商业纠纷。(市高法院牵头)
53.加快“全渝数智法院”建设,实现起诉、立案、审理、裁判、送达、执行、监督管理等全程网办。
54.加强电子送达制度建设,明确法律效力,完善程序规定,健全法院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电子送达地址库。
55.优化仲裁机制,完善快速程序、合并诉讼程序等制度,明确各环节时限。依法支持仲裁庭管辖权。推动出台《重庆市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56.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处理企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各类纠纷,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发布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白皮书、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57.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公平高效的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推进案件评查与审判责任追究、法官惩戒的衔接机制。
58.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对无分歧的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对有分歧的欠款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
(十)办理破产。(市高法院牵头)
59.推广运用预重整制度,推动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有效衔接。提升债权人在破产管理人指定程序中的参与度和决策权。加强破产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审判团队的配置。
60.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制定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管理人评估办法,修订管理人指定办法、管理人报酬确定和支付办法等制度。
61.优化重庆法院破产协同易审平台,实现案件全流程动态监督管理,推广网络债权人会议、网络债权申报等应用。
62.扩大破产案件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的比例。细化重整申请审查判断标准、重整案件受理条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时限等规定,缩短破产案件审理周期。
63.规范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为,推广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方式,严格落实破产财产处置税费减免政策,降低破产案件办理成本。
64.加强破产府院联动制度建设,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府院联动,统筹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的民生保障、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