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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黄冈市新城区,规划面积12.38平方公里,南湖工业园21.58平方公里,纵深拓展区域39.77平方公里,距武汉天河国际机场90公里,距京九铁路黄州站18公里,紧邻沪蓉高速、京珠高速,建有长江国家二级港,水,陆,空交通便利。
1990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黄州科技经济开发区";
2000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6年11月,省政府以鄂政函[2006]61号规范名称为"湖北黄冈经济开发区";
2015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湖北黄冈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01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机构职能
一、黄冈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职责
(一)黄冈高新区党工委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高新区经济发展目标、重大改革措施,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2.负责高新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法治、平安建设、信访和群团等工作,指导区域内企业、市直有关部门派驻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3.承担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负责高新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履行市直派驻高新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
4.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授权,高新区党工委结合发展需要,在核定的内设机构规格和数量内,自行审批内设机构名称、职责,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按照干部人事政策和发展需要,经审批,在核定的用人额度内,创新选人用人机制。
5.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黄冈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根据全省**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高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高新区“放管服”改革,依法行使高新区土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创新创业等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并全面实行清单管理。依法行使相应的行政审批。推进简政放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制定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和协调发展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智联、生命健康、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现代服务业等,构建高新技术产业生态体系。协调指导“一区多园”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创新协同等工作。
4.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发布公共信息,为企业提供指导、咨询和服务。承担高新区统计工作。
5.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承担高新区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日常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
6.负责高新区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协助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协助做好税收征管事务。
7.依法依规制定和组织实施高新区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8.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其他事项。黄冈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以产业发展为主,聚焦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等主责主业,黄冈高新区内的社会事务继续由市、区(县)相关部门承担。
二、内设机构
黄冈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0713—811318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对外联络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公务接待、政务督查、信息综合等工作。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法治、平安建设和信访等工作。协助领导组织指挥对重大事件的处理。组织起草高新区工作综合性材料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联系方式:0713—8125637
负责高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统一战线、目标考核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指导高新区企业、市直有关部门派驻机构做好相关工作。承担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高新区人才引进、培训服务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履行市直派驻高新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
(三)科技创新局。联系方式:0713—8125643
负责制订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产品的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对高新区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研发机构、创业基地、创业平台和孵化器等创新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合作、科学普及、科技奖励、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技术改造、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四)经济发展局。联系方式:0713—8125640
负责制订高新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区域合作、产城融合。负责高新区经济运行的调度、要素保障等工作;协调指导“一区多园”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协同发展等工作;负责高新区“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依法行使高新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行政审批权。负责行业安全生产;负责重大项目组织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高新区统计工作。
(五)规划建设局。联系方式:0713—8125614
参与编制高新区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编制高新区相关建设规划、制订高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高新区土地征收、储备、整理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工作。负责低效闲置用地清理。负责高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高新区城市管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管、竣工验收工作。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0713—8125646
负责高新区园区内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日常管理和综合服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处置工作,协助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高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消防救援等工作。
(七)财政金融局。联系方式:0713—8125630
负责编制高新区财政收支计划、预决算报告,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管理高新区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建设资金。负责国库集中收付、投资评审、企业上市等工作。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政府债务、政府采购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协助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协调高新区税收征管工作。
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713—8125639。负责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的日常管理工作。
生物医药化工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713—8461059。负责生物医药化工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综合协调,负责项目建设、企业服务等全链条推进工作。
三、所属事业机构
黄冈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设下列所属事业单位5个:
(一)智能制造产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713—8206006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智能家居、智能制造及新能源装备等产业发展规划、园区控制性详规;协调项目建设、企业服务工作。
(二)光电子信息科技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713—5111227
主要职责:参与编制光通信、激光、集成电路以及移动互联等产业发展规划、园区控制性详规;协调项目建设、企业服务工作。
(三)转型发展示范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713—8113180
主要职责:推进园区传统产业转型,参与编制生产***业发展规划、园区控制性详规;协调项目建设、企业服务工作。
(四)招商和投资服务中心(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713—8125618
主要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外经外贸活动的组织筹办、联络洽谈、宣传推介;负责园区专业招商、产业链招商,争取产业基金等工作;协助负责招才引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运营、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服务园区企业用工等工作。
(五)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园区运营中心)。联系方式:0713—8125640
主要职责:负责园区运营、企业(项目)运行、综合事务保障等工作;承担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等工作;协助做好投资项目的报批、**等服务工作。
【网址】http://gxq.h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