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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商务(招商)局
办公地点: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神农大道155号
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方式:0719-3332239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拟订全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国内外贸易发展、招商引资、电子商务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提出并指导全区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制定商品市场建设管理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区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区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区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商业联合体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拍卖、汽车、旧货等特殊流通行业管理,负责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洗染美发业)的行业管理。
(五)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运用电子商务开拓省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移动购物、电视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监督全区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健康发展等。
(六)参与拟定全区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全区有关招商引资的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目标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发布全区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全区各类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全区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各级招商活动开展;指导、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参加我省在境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及招商引资活动;组织指导我区在区外举办的内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和其他招商引资活动
(七)拟订和执行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八)执行国家制定的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区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指导境外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区代表机构管理工作。
(九)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管理、林区驻外企业和境外驻林区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适应我区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区服务贸易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区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
(十一)牵头制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全区服务出口和技术外包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二)参与拟订我区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区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等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相关应诉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外派劳务等,制定我区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核准全区境内外企业对外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区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区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四)承担口岸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口岸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口岸开放,协调指导口岸单位完善口岸设施及功能,协调口岸各相关单位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
(十五)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区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为林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七)承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湖北省分会神农架林区支会的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全区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