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业发展政策清单(市州篇)]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甘肃]-[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酒泉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酒办发[2025]13号)
重点措施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
对新认定和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
加速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
推动企业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的项目,按研发投入总额的20%—40%予以支持,最高额度200万元。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且实际支付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单个横向项目,按其实际支付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最高额度50万元。
打造高端创新平台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创新主体一次性50万元和20万元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新机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组建研发机构
企业建设内部研发机构,对其使用非财政资金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按购买价30%给予后支持,年度最高额度50万元。
组建任务型创新联合体
对联合体承担的项目,按不低于研发投入总额的10%予以支持,最高额度50万元。
推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并在酒泉实现产业化或委外生产在酒泉结算的,按购买或引进技术费的10%进行支持,单个项目最高额度50万元。
积极开展应用场景示范
企业围绕氢能储能、现代化工、绿电园区、现代种业、数据信息等重点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商业价值的示范产品,按科技成果首次在我市示范应用工程投入10%的比例予以资金支持,最高额度50万元。
加快建设企业中试平台
企业与省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联合投资建设新技术转化中试平台(生产线),按中试设备购置费用10%的比例予以资金支持,最高额度50万元。
争取国家和省级科学技术奖
对获得国家科技奖项的特、一、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
对获得甘肃省科技功臣奖的单位奖励50万元;
对获得甘肃省优秀科技创新企业家奖、企业技术创新示范奖的单位各奖励20万元;
对获得甘肃省科技奖项奖的特、一、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