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用户中心 | 我要投稿 | RS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今天是: | 历史上的今天 【招商人@ZSR】助力招商引资工作!致敬招商引资工作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商站群 > 安徽 > 招商政策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招商政策)

时间:2023-12-07  来源:蚌埠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网站  作者:不详
打印打印本文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  欢迎投稿欢迎投稿  正文字号大小调整 --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招商政策)] 由 [招商人@ZSR(www.cnzsr.com)]小编精心整理分享,供您参阅(仅限学习研究交流等参考使用)!希望能为您的学习工作提供有益帮助!本文所属栏目 [安徽]-[招商政策],内容来源于 [蚌埠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网站],作者 [不详],转载请记得注明!


  五、人才引育支持

  (一)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政策内容: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科技团队可自主选择申请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方式。省政府委托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作为出资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与有关科技团队及其他投资主体共同签订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协议。

  申报材料:依据省级有关申报通知实施。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对外合作科 0552-2054621

  (二)支持人才平台建设。

  政策内容1:对新建的院士工作站给予3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申报条件:获批备案安徽省院士工作站。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管理科(外国专家局)0552-3125667。

  政策内容2: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申报条件:政策支持期内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本市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国家级或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经费在设站单位招收首位博士后进站后拨付。

  申报材料: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文件及全国博管办制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或安徽省博管办制发的博士后进站批文。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552-3110635

  政策内容3:对新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5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申报条件:技术含量较高的企业、研发生产型事业单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或其他民间技艺大师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2)中华技能大奖、安徽省技能大奖获得者,或全国技术能手、安徽省技术能手、市技能大奖获得者、市技术能手;

  (3)在市级以上各类技能比赛中(或指导的学生、徒弟)获得第一名的参赛选手(指导者);

  (4)被所在单位认定为首席技师、技能大拿、技能专家或同类型荣誉称号的,并享受两年以上技师岗位津贴;

  (5)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或相当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本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技术革新成果显著,经济效益明显;

  (6)获得市级以上技术革新、技艺改进奖励或具有本行业(领域)的发明专利,并在本单位、本行业、本地区中广泛推广;

  (7)具有行业公认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申报材料:(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

  (4)技能大师候选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0552-2043172

  (三)人才引育。

  政策内容1: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全职在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补助,其中:两院院士安家补助100万元、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或相应层次人才安家补助60万元、省级人才计划专家或相应层次人才安家补助40万元。安家补助在人才引进后三年内按2:3:5的比例分三次拨付到位,在蚌新购住房的,安家补助一次性发放到位。

  申报条件:(1)政策支持期内经我市申报入选或从市外引进,全职在我市工作;

  (2)获国家批准,入选“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及相应层次人才;获省批准,入选省级人才计划及相应层次人才。

  申报材料:(1)国家、省有关专家入选文件或证书;

  (2)全职在蚌工作劳动合同、聘任协议或相关证明;

  (3)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4)新购住房的,还需提供《住房产权证》,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以及购房发票。

  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552-3121239

  政策内容2:对重大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可享受政策照顾,分别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居住地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申请条件:蚌埠市重大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子女。

  申报材料:(1)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子女户籍证明;

  (2)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小学入学提供);

  (3)计划免疫证(小学入学提供);

  (4)学前教育报告单(小学入学提供);

  (5)小学学籍档案(初中入学提供);

  (6)小学毕业证书(初中入学提供);

  (7)蚌埠市重大引资企业出具的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证明;

  (8)蚌埠市重大引资企业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

  (9)市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关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认定的证明材料;

  (10)市发改委关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的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基教科 0552-2052368。

  政策内容3: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年薪20万元以上高层次人才的,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前3年按高层次人才实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补贴,后2年减半。

  申报条件:(1)政策支持期前一年度新引进的人才,且申报年度全职在我市工作并领取薪酬满一个自然年(1月-12月);

  (2)人才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申报年度在蚌计税薪金总额2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1)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税证明、年度计税薪金证明;

  (2)劳动合同或聘任协议;

  (3)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0552-3125679

  六、重大项目

  政策内容:对符合我市六大新兴主导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视项目未来年度缴纳税收、投资强度、产业带动、安排就业等方面贡献,按有关审议流程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具体方案由各县区自行制定。

  第二部分附则

  1、本实施细则涉及的奖励补助支出,市与县按照3:7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5:5比例分担。涉及地方贡献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2、此前发布的有关政策与本政策细则不一致的,以本政策细则为准。2022年1月1日以后申报的项目,按本政策细则执行。此前政策有具体期限规定的,继续在有效期内执行,到期后执行本政策条款。

  3、对于推荐申请省级政策支持的,如省级政策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4、本细则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由市级相关部门会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徽州区招商引资激励实施意见的通知(徽政〔2023〕19号) 下一篇:阜阳市颍东区促进重点产业精准招商引资若干政策
评论列表 共有 条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 条评论
用 户 名:    密 码:     匿名发表   还没有注册?
评论表情:
  验证码:
站内搜索
推荐阅读
政府招商引资协议存在问题及示范文本的完善对策之我见
政府招商引资协议存在
招商经验 | 十年“老招商人”的工作笔记
招商经验 | 十年“老
“新质生产力”究竟是什么?十个方面为您全解析
“新质生产力”究竟是
预制菜产业链“5张招商图谱”+龙头企业名单!
预制菜产业链“5张招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招商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