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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省委人才小组发〔2024〕7号)

不详  2025-06-10  甘肃省经济合作中心网站

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甘肃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已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肃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19日

甘肃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赋能工程,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吸引集聚更多外部才智资源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是指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运作方式,从省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以下简称“柔性引进人才”)。

  第三条  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突出实绩实效导向,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引进能够推进新型工业化、引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哲社文艺人才以及创新团队,实现以产聚才、以才兴产。

  第二章  引才条件和方式

  第四条  柔性引进人才个人和团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个人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身体条件;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满足用人单位的合作需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特别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外聘的情形。

  (二)团队条件:团队须由1名带头人、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且成员相对稳定;符合我省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在项目合作、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文艺创作等方面有代表性业绩;团队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成员专业结构合理、互补性强,带头人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在成果产业化应用方面经验丰富,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用人单位与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所在单位在法律上不存在从属关系(或股权投资关系)。

  第五条  开展柔性引进人才的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和人事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在关键技术攻关、产品迭代升级、科技成果转化、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有明确的合作需求,能够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可评估、可量化的合作目标,并明确服务期限、工作方式、知识产权归属等有关事项;

  (三)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待遇保障和工作生活条件。

  第六条  开展柔性引进人才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个人兼职类:用人单位采取“候鸟式”聘任、“巡回式”服务、“周末式”专家等模式聘请省外高层次人才来甘担任技术顾问、特聘教授、首席专家等兼职职务,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指导、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智力支持。

  (二)团队攻关类:用人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科研合作、联合攻关等项目化运作方式,与省外创新团队签订协议,开展工艺改造、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文艺创作等方面的创新活动。

  (三)平台共建类:用人单位引进省外高层次人才来甘建立院士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等人才创新载体,帮助用人单位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重大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

  (四)省外研发类:用人单位在省外科教资源丰富地区设立创新创业研发中心等“人才飞地”,采取“孵化在飞地、产业化在本地,研发在飞地、生产在本地”的方式,全职聘用高层次人才在“飞地”开展研发活动。

  (五)其他方式:经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其他柔性引进人才方式。

  第三章  支持政策

  第七条  对用人单位采取个人兼职方式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C类及以上资格条件或相当层次,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聘用协议,每年在甘服务时长“陇原人才服务卡”A、B类人才累计不少于1个月、C类人才累计不少于2个月(每月按21天计算),且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由省委组织部负责,按实际服务时长分类给予人才补贴,其中“陇原人才服务卡”A类人才2万元/人/月、B类人才1万元/人/月、C类人才5000元/人/月。

  第八条  对企业采取团队攻关方式柔性引进的创新团队,与企业签订项目攻关合作协议,且完成约定目标的,文艺创作类项目由省委宣传部负责、产业创新类项目由省工信厅负责,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的项目经费配套给予企业经费补贴,其中,项目经费在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按10%给予经费补贴;100万元(含)以上的,按15%给予经费补贴。单个项目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九条  对用人单位采取平台共建方式,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在甘建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且符合院士兼职政策的,由省科协负责,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30万元经费补贴;柔性引进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B类及以上资格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甘建立省级协同创新基地的,由省科协负责,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20万元经费补贴。

  第十条  对用人单位通过省外研发方式,在“人才飞地”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可在申报参评各类人才计划和科技项目时,与省内人才享受同等政策。

  第十一条  对柔性引进人才以我省用人单位为主持或牵头单位,申报立项且在甘实施的省部级及以上文艺创作类、产业创新类项目(不含我省项目)的,分别由省委宣传部、省工信厅负责,按照获批项目资金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第十二条  对柔性引进人才以我省用人单位为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参与者、二等奖排名前五位的参与者,由省科技厅负责,分别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20万元奖励;以我省用人单位为专利权人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以我省用人单位为专利权人获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由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以我省用人单位为第一申报单位入选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由省委宣传部负责,按照获奖金额的50%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对柔性引进人才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通过出让或技术入股方式在甘进行产业转化,完成产品中试生产的,由省工信厅负责,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或技术成果作价出资额的10%、专利授权使用费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人才奖励;完成工业新产品备案并实现量产,年产值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元人才奖励。

  第十四条  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纳入“陇原人才服务卡”保障范围,享受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服务保障政策。

  第十五条   支持用人单位将柔性引进人才转为全职引进,引进后在职称评聘、职务安排、项目申报、人才计划、荣誉表彰、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倾斜保障。

  第四章  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十六条  柔性引进人才工作由省委人才办牵头,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兰州新区组织部配合。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报认定。用人单位与柔性引进人才签订合作协议后,填写《甘肃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甘肃省柔性引进创新团队申报表》,报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兰州新区组织部初审,其中:中央在甘单位人选资料直接报送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民营企业人选资料报送所在地市(州)党委组织部、兰州新区组织部。初审通过后报送省委人才办组织复审,复审合格的向专家颁发“甘肃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证书。

  (二)绩效评估。绩效评估每年集中开展1—2次,由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评估结果作为用人单位和柔性引进人才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的主要依据。用人单位可根据引进方式、业绩成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主选择开展绩效评估。

  (三)政策兑现。省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提出本年度给予用人单位和柔性引进人才的政策兑现建议,报请省委人才办审批,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委人才办印发文件,所需奖补经费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等单位负责,列入本单位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并于一季度完成拨付。

  第十七条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州)党委组织部、兰州新区组织部应按照“谁报送、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和柔性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监督,及时向省委人才办报告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应严格遵照协议,落实柔性引进人才在甘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待遇,保障和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柔性引进人才应积极提供智力服务,高质量完成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  严禁以签订虚假工作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形式套取奖补经费,对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取消柔性引进人才资格,追缴已发放的奖补经费,并依法依规追究用人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九条  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个人的奖补经费由人才本人支配,给予团队的奖补经费,由团队带头人根据成员实际贡献自主确定分配比例。给予用人单位和柔性引进人才的奖补经费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提取管理费。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

人 才 基 本 信 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近期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政治面貌

 

民  族

 

籍  贯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行政职务

 

专业技 术职称

 

现工作

单位

 

参加工 作时间

 

专业方向

 

手机号码

 

柔性引进 方式

口个人兼职    □团队攻关   □平台共建    □省外研发      口其他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 一    年    月    日

引 进 单 位 信 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 代码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中央驻甘单位 口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 民 营 企 业 □ 其 他

所属产业 (行业)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财务状况

上一年度 营业收入

 

上一年度 净利润

 

上一年度 上缴税收

 

上一年度 研发投入

 

人才 主要 业绩 介绍

(200字以内)

用人 单位 需求

(请简要描述关键技术攻关、产品迭代升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 面的合作需求,300字以内)

人才 服务 内容

(请简要描述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及预期取得的成果目标,要求 做到目标量化可评估,300字以内)

合作 双方 承诺 申明

用人单位承诺

引进人才申明

 

本单位郑重承诺,开展的柔性 引才工作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郑重申明所提供的全部材 料及信息、数据均真实有效,否则 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初审 意见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盖章):

 

月    日

甘肃省柔性引进创新团队申报表

团队 基本 情况

团队

负责

人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  族

 

籍   贯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学历学位

 

手机号码

 

专业方向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职称

 

团队 成员 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服务 期限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引进 单位 信息

单位 名称

 

单位地址

 

组织 机构 代码

 

单位性质

口事业单位□中央驻甘单位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民营企业□其他

所属 产业 ( 行 业 )

 

联系人及电话

 

企业 财务 状况

上一年度 营业收入

 

上一年度 净利润

 

上一年度 上缴税收

 

上一年度 研发投入

 

团队 主要 业绩 介绍

(200字以内)

用人 单位 需求

(请简要描述关键技术攻关、产品迭代升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 面的合作需求,300字以内)

团队 服务 内容

(请简要描述双方合作的主要内容及预期取得的成果目标,要求 做到目标量化可评估,300字以内)

合作 双方 承诺 申明

用人单位承诺

引进团队申明

 

 

本单位郑重承诺,开展的柔性 引才工作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本团队郑重申明所提供的全部 材料及信息、数据均真实有效,否 则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初审 意见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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