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相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4月29日
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西部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全面提升全省低空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持续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发展壮大低空产业规模,营造良好的低空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加快建设通用机场。对新建、改扩建A类通用机场项目,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其中,新建项目按照涉藏地区、39个欠发达县域、其他地区,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500万元、3000万元、2500万元(同时属于涉藏地区和欠发达县域的,就高补助标准);改扩建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运输机场完善通用航空功能。对运输机场增设保障通用航空业务发展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可研批复估算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完善垂直起降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建设直升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等起降场。对由各级政府审批(备案)建设、用于公共服务的地面垂直起降场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投资的10%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支持提升低空飞行服务管理能力。支持建设省级低空运行服务管理系统,给予省级财政性资金一次性补助。
五、支持拓展通航载人(载货)运输、无人机物流运输配送、低空消费应用场景。建立省市共同投入机制,以各市(州)为主体大力发展通航载人(载货)运输、无人机物流运输配送、低空消费飞行活动。省级财政按照各市(州)对符合条件的应用场景项目产生的运营补助,按照最高不超过补助资金的60%给予市(州)政府省级财政性资金补助支持,由地方统筹用于打造低空经济示范应用场景。
六、支持实施航空航天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企业重点突破自主飞行辅助系统、大中型无人机系统设计、飞行控制系统、航空发动机、航空动力电池、低空通信专网、多模态感知等关键技术,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安排资金予以支持。支持低空装备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和产业化,申报“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对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七、支持链主企业争取国家专项。支持链主企业、高校和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研制任务,按不超过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予以配套支持。
八、支持低空整机装备攻关。支持企业攻关高原型通用飞机、支持企业攻关大中型无人机、载人eVTOL、飞行汽车、丘陵山区低空飞行农业装备等整机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九、支持低空动力装备攻关。支持企业攻关混合动力发动机、氢动力发动机、电推进发动机、高能量密度航空电池、攻关中小推力涡扇发动机、涡轴发动机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十、支持无人机反制装备攻关。支持企业攻关探测跟踪、干扰阻断、欺骗控制、毁伤捕获等关键技术,攻关综合防护车、便携式拦截装备、无人机导航诱骗系统、新型探测感知处置设备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十一、支持关键载荷攻关。支持企业攻关机载天线、机载智慧与信息融合系统、机载音频控制面板、高清无人机航拍吊舱、低空航空器防撞系统、高性能分布式航电计算平台、综合航电大气航姿及探测系统、低空气象探测系统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十二、支持空管和地面设备攻关。支持企业攻关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设备、低空飞行全域气象智能服务系统、低空管理系统、飞机模拟机、全时空无人机测控设备、飞行无人机管控设备、新型多用途垂直起降固定翼飞行平台、机场航空物流设备等关键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十三、支持产业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中小推力发动机、智能传感器等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万元补助。鼓励与中试平台搭建合作机制,通过分担中试费用,共同加快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产业化。
十四、支持低空制造链主企业就近配套。支持低空制造产业链集聚。建立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机制,支持链主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在川集聚,对提升产业链韧性和配套能力贡献突出的链主企业,予以最高2000万元奖励。
十五、支持首台(套)低空装备认定。支持我省低空装备产品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认定为中国首台(套)产品,争取国家保险补偿政策支持。将重点低空装备创新产品列入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目录并予以认定,对经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予以销售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六、设立低空经济子基金。充分发挥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在先进制造综合基金下设低空经济子基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入低空经济,助推我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支持政策。
5组数据,解读四川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政策的“含金量”
每年3亿、运营补助60%、攻关补助50%、奖励2000万、基金30亿……5月13日,四川省低空经济产业链协同发展暨产品发布会现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代永波用5组数据,解读四川近日印发的《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含金量”。
低空经济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自2017年获得全国首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试点以来,四川探索空域运行管理新模式,奠定了低空经济发展的必需基础。代永波介绍,《措施》则旨在加快建设西部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全面提升全省低空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持续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发展壮大低空产业规模,营造良好的低空经济发展环境。
每年3亿。四川每年统筹安排3亿元省级资金,专项支持低空经济发展。
运营补助60%。目前,四川正在探索低空航空器的多样化应用场景,助推低空经济从“飞起来”到“用起来”。代永波介绍,四川鼓励市(州)广泛开展低空场景打造,并对具有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最高补助60%。《措施》还进一步明确,建立省市共同投入机制,以各市(州)为主体大力发展通航载人(载货)运输、无人机物流运输配送、低空消费飞行活动。
攻关补助50%。“随着低空经济的深入发展,低空经济领域各类装备产品、关键共性技术的需求将迎来爆发。”业内人士认为,作为经济大省和航空产业重镇,四川发展低空经济具备优势,应当在这些领域抢占先机。在此背景下,《措施》明确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
奖励2000万。《措施》还明确支持低空制造链主企业就近配套,最高奖励2000万元。业内人士认为,此项措施有助于四川低空经济建立链主企业和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机制,支持链主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在川集聚,提升产业链韧性和配套能力。
基金30亿。代永波介绍,四川设立总规模30亿元(首期10亿元)的低空经济专项基金,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基金在低空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也成为当下各地竞逐低空经济产业的发力重点。“作为新兴产业,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投资回报周期较长,成立初期需要较大资本储备。”业内人士分析,专项基金将成为四川低空经济腾飞的关键“助推器”。
业内人士表示,四川印发的《措施》鼓励飞、促制造、适度建,明确多项针对低空经济的“真金白银”支持,通过实施系列补助补贴,将为四川打造西部低空经济发展高地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