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自贸试验区于2015年4月21日挂牌运行,在全国属于第二批。
多年来,福建自贸试验区围绕“打造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和海丝沿线国家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战略定位,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试、大胆闯,扎实推进各项试验任务,以不到全省千分之一的面积,引进全省近三成新增外资,贡献六分之一外贸进出口额,充分彰显了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商务部三次通报表扬以及中央改革办、商务部等部委的充分肯定。
一、融入国家战略
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率先在50多个服务领域对台开放,引进首创新台资项目30多个;率先采信台湾地区检验检测结果;率先开展台胞台企征信查询、金融信用证书;率先采认台湾地区专业领域职业资格。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丝路海运”航线增至100条,通达40多个国家,100多座港口;中欧班列稳定开行至欧洲、中亚、俄罗斯3条国际货运干线,促进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二、改革集成创新
福建自贸试验区重点试验任务绝大部分已实施,累计推出实施20批622项创新举措,其中全国首创275项、对台120项,基本构建了具有福建特色、对台先行的制度创新体系。
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商事制度“一照一码”、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成为全国改革范本;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创建本外币合一账户体系等,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更加有效;创建海丝中央法务区自贸先行区,打造覆盖法律服务全链条“一站式”泛法务平台。
三、产业集聚发展
截至2023年上半年,区内新增内、外资企业127764户,注册资本27757.7亿元人民币,分别是挂牌前的8.3倍、12.5倍。
坚持制度创新与功能培育相结合,先后制定重点平台建设方案和创新发展提升行动方案,通过“巩固提升一批、新建创建一批、联动发展一批”,建立了世界领先的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全国第二大进口酒口岸,物联网、离岸贸易、文化出口等新业态走在全国前列,有效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四、成果复制推广
促进改革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推广实施,不断扩大改革红利溢出效应,更好服务区域协同发展。
35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7项试点经验列入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9批193项创新举措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在全省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推动自贸片区与省内外相关功能领域创新联动、产业联动、招商联动、开放联动、服务联动,实现联动创新发展。
【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
网址:https://www.china-fjftz.gov.cn/
管理机构: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邮编:350003
电话:+86-591-87270162
传真:+86-591-87270129
邮箱:zmzhxtc@swt.fujian.gov.cn
招商部门:福建省商务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邮编:350003
电话:+86-591-87270162
传真:+86-591-87270129
邮箱:zmzhxtc@swt.fujian.gov.cn
一、省自贸试验区组织架构
福建省成立了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为副组长,25个成员单位参与的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机构设置: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负责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工作
2.机构职能:研究制定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指导各片区制定、落实有关自贸试验区行政管理制度;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有关工作;承担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办公室主任:黄河明
黄河明,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现任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口岸办主任、自贸办主任。
4.内设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政策研究处、综合协调处、宣传推广处,承担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自贸试验区政策研究处的主要职责为:承担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及有关规章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自贸试验区设立和扩区审核转报的具体工作;指导各片区制定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管理制度。
自贸试验区综合协调处的主要职责为:协调推进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的落实;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国家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涉及自贸试验区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自贸试验区宣传推广处的主要职责为:总结、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自贸人才培训教育;负责自贸试验区对外联络、对外宣传、信息报道 、政务公开等工作。